第四,人与人相需相待不可或离之结构,已从经济上建筑起来,而社会秩序则受成于政治。此时作为文化之中心者,已渐在道德、礼俗暨法律。
第五,生活竞争激烈,物质文明之诱惑亦多,人生疲于对外,一切模糊混过。
人们对于宗教之需要既远不如前,而知见明利,又使宗教之安立倍难于前;于是从近代到今天,宗教之失势,遂不可挽。
有的人,轻率推断宗教后此将不复在人类文化中有其位置。此证之以最近欧美有识之士,警觉于现代文明之危机者,又转其眼光及兴趣于宗教,而有以知其不然。我们说到此,亦不能不更向深处说一说。
宗教是什么?如我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所说:宗教者,出世之谓也。方人类文化之萌,而宗教萌焉;方宗教之萌,而出世之倾向萌焉。人类之求生活倾向为正,为主,同时此出世倾向为反,为宾。一正一反,一主一宾。常相辅以维系生活而促进文化。[18]本书前章亦曾提及:
人类的生命,具有相反之两面:一面是从躯壳起念之倾向;又一面是倾向于超躯壳或反躯壳。(中略)宗教正是代表后一倾向。
宗教的真根据,是在出世。出世间者,世间之所托。世间有限也,而托于无限;世间相对也,而托于绝对;世间生灭也,而托于不生灭。超躯壳或反躯壳,无非出世倾向之异名。这倾向,则为人类打开一般生物之锢闭性而有:(上略)盖生物进化到人类,实开一异境;一切生物均限于“有对”之中,唯人类则以“有对”超进于“无对”——他一面还是站脚在“有对”,一面实又超“有对”而进于“无对”了。[19]世间,出世间,非一非异,隔而不隔。从乎有对则隔;从其无对则不隔——这些话只是说在这里,不及讲明,讲明待另成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