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名从事月子餐生意的女商户发视频反映,她在自己家门口张贴了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结果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求其清除后带着身份证去接受处罚。 视频中,一女子拿手机哭诉:我就在自己家门口玻璃上贴了这么大一张纸(A4纸),上面写的是招聘信息,就有一个部门给我打电话,他说“把这个清除了,清除的照片带着,拿着身份证,去他们那接受处罚”。 9月18日下午,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有规定不允许贴,会有罚款,贴广告,处罚是200到1000,这有法律的规定的。” 这种事你打电话说一声,商户都会配合你,你让人家专门去一趟,想干嘛还用说吗? 明明进门一句话能说清的事,却偏要发短信让商户去城管局处理,网上曝光了说不罚款,那为啥要多此一举?有发短信的时间打电话也就解决了,而且打电话工作人员为啥说罚款最低200呢? 违法就得罚,不违法就不罚,一会罚一会不罚的依据是什么? 看得出经营环境很差,容不下经营模式了,贴个广告到底违反了哪条天条?对社会造成恐慌?会给所谓的(文明)社会带来反面影响?想不到今时今日的所谓文明社会既然容不下一张招聘信息了,想象下经营环境是多么的恶劣! 老百姓做事但凡没有给上面纳贡,就是非法的,神秘力量就要处罚你。 过了热度咋整?有一万种方法收拾你,现在赶紧把店兑出去吧,哎~ 统一制式的就可以贴,还要统一到指定打印部,还贵2-3元,请问成本是多少?另外城市建筑物的定义是什么?哪些能贴,哪些不能贴,如果我在自家门上贴春联或者其它的是否也违法了求解? 你还别说,听说呼和浩特在17年或是18年不让贴春联,说是影响市容,有人知道是真的吗? 都抢到店门口了,唉,正规的机构已经散失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城市化进程中衍生出来的部门却成为老百姓生存的绊脚石。 城管彻底跟人民对立了,请问这是好事吗?用最小的权利来做最大的恶,说的就是这些人。 老子说过: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这就是尽头的盗贼。 就差一根导火线没引燃,也不知道这个引燃点在哪里,什么时候引燃,敬请期待。 未满18岁可以办电话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