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主要是一个享乐的概念,福利主要是有一个功利的概念;它们相对于时间和因果性具有逻辑上不同的关系,这样的事实表明,这两个概念属于我所谓“不同的逻辑范畴或类型”。然而,并不能由此推出,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是完全没有联系的。相反,它们是紧密地连在一起的。那么,它们的相互关系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问题,对此我还未能形成清晰的观点。福利(人之好)在某种意义上是含义更广且更基本的概念(第三章第十二节)。对伦理学和有关好的多样性用法的一般研究而言,这个概念也是更为重要的。说幸福是人的好的一个“方面”或“要素”或“部分”,这是一种不作出承诺的言说方式,它并不打算说出此概念本身更多的内容。关于幸福,我还能够说,这个概念是福利概念的极致或王冠或花蕊。但这些只是隐喻性说法,并未揭示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2.所谓行动的目标,我们是指该行动为之而进行的任何东西。如果我们要求去做的某个事情,并不是因为任何其他东西的缘故而要求去做的,可以说这个行为或者活动本身就是一个目标。
目标可以是中介性的或者是终极性的。有时人们想达到某个目标,是因为有某个进一步的目标。这样一来,前一个目标就是中介性的。一个并不是因为任何进一步的目标而被追求的目标是终极性的。如果实施某个人类行为,或者是因它本身就是目标,或者是因为某个另外的目标,我们就称它是指向目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