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唐代史家的通史撰述,在史书体裁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这跟他们对史书的表现形式有比较豁达、开阔的见解有关。自魏晋以来,关于编年、纪传孰优孰劣的争论一向很激烈,刘知幾反对“唯守一家”的论点,主张“班、荀二体,角力争先”,编年、纪传都应当存在下去。后来,中、晚唐之际的文学家皇甫湜写了一篇《编年纪传论》,是很精彩的辩难文章,其中有一段话是:
编年、纪传,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者耳,何常之有?!故是非与众人同辩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56]
他认为体裁不是不变的,关键在于“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即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史家的才能而可以有所变化。他在这篇文章中还认为:一部史书要做到“包该事迹,参贯话语,纤悉百代之务,成就一家之说”,那就要求史家“必新制度而骋才力”,刻意于创新。皇甫湜关于史书体裁的这些论点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