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前教育(pre-school education)
学前教育主要负责3~6岁儿童的教育。从2002年开始学前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的范畴,国家和家长有送幼儿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学前教育隶属于公共教育部(the Public Education Secretariat,SEP)下设的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管理课程,培训教师和促进教师专业。
幼儿园有三种类型:普通幼儿园(general preschools)、土著居民幼儿园(indigenous preschools)和社区幼儿园(community preschools)。2004年3~6岁幼儿有55%的幼儿进入学前教育机构,这些幼儿中88.1%的幼儿进入城市和农村的普通幼儿园,8.4%的儿童进入土著居民幼儿园,3.5%的儿童进入社区幼儿园(由教育促进委员会在偏远地区的不到500人的社区内开设)。
幼儿园一般来讲按年龄分班,每日开设3~4小时,一周开放5天,也有幼儿园仅在上午或下午开放。公共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为1∶25,实际的师生比为1∶22。但在城市,1个教师要照看30多个甚至40个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