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16 基于公司年龄的多重比较结果
续表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05。
此外,公司年龄为21年及以上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会显著好于公司年龄为5年及以下、6~10年、11~15年以及16~20年的企业。这也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
4.基于公司规模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规模以企业所现有的员工总人数来衡量,主要分为50人及以下、51~100人、101~500人、501~1000人以及1001人及以上共五类,基于公司年龄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7-17。从表7-17可以看出,除探索式创新外,利用式创新、短期财务绩效和长期竞争优势三个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并且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长期竞争优势之间的总体方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036,小于0.05)。由于长期竞争优势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所以进行多重比较应采用LSD(Least-Significant Difference)的t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