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前提是均衡,核心是优质。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幼儿园工作条例》等,保障了每一个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由于市场、区位和政策等原因,教育发展所依赖的教育资源流动、积聚和配置存在不合理、不均衡现象,这成为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之后教育发展的新难题。改革教育发展现状,追求优质均衡发展,是近年来历届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
优质均衡就是在资源均衡的前提下,追求教育的优质,实现均衡和优质的统一。[5]长期以来,教育迷失在鼓励“拔高”、追求卓越中,单项追求教育的“优质”发展,而忽略了教育底线均衡,因此,造就了一大批“重点校”,也衍生了更大一批“薄弱校”,教育领域的马太效应愈演愈烈,让教育失去了“底线”,更妄论“均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必须二者兼顾,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