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这个词还有其他含义,尤其是在统计学中。然而,与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哲学这些“准则的科学”相连的“准则的”这个词的已有用法,把“准则”当作有效的来理解。参见布莱特曼在《哲学和现象学研究》第4卷(1943)上发表的《价值,理想,道德和存在》,219~224页。亦参见杜威发表在伯德温的《哲学和心理字典》上的《准则与规范》。
[11]这四项自由是罗斯福总统在1941年1月6日的国会讲演中提出来的。
[12]参见卡尔·巴特:《教堂与战争》,纽约,麦克米兰公司,1944。
[13]《宗教与科学》,纽约,亨利·荷尔特出版公司,1935。
[14]例如,在《我相信什么》和他给在席尔普的评论家的答复《伯特兰·罗素的哲学》中。在D.D.朗斯编《二十世纪的哲学》中,他又说甚至“好哲学”也没有实践结果,在价值上无意义。(227页,纽约,哲学图书,1943)
[15]参见E.G.康克林:《人类,真实和理想》,2、3页,纽约,查尔斯·斯克利勒父子出版公司。
[16]《战后的教育》第二部分“科学”;《美国科学进步联合会公报》Ⅲ,1944(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