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后,即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建史馆于禁中,命诸臣修撰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诸臣认为,后魏(即北魏)史已有魏收《魏书》、魏澹《魏书》,“以为详备”,不必重修,故由“六代史”变为“五代史”。经过七年的努力,至贞观十年(636年),五史皆成,为一代盛事[104]。此次修史成功,同唐太宗的决策有极大关系。一是他设立了史馆,并给史馆以很高的地位,为皇家修史开创了新的局面,在中国史学上是一件里程碑的事件。二是他以房玄龄监修,魏徵“总加撰定”[105],令狐德棻“总知类会”诸史[106]。正是有了修史的专门机构,又有了明确的分工合作,加之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才可能出现中国史学上的这一盛事。显然,唐太宗是这一盛事中的关键人物。
唐太宗晚年提出了撰写新的《晋书》的要求,这是他在皇家修史活动中的又一重要决策。对此,学术界曾有这样那样的猜测和推论,似也不无参考价值。但我认为唐太宗的这一决定,在他于贞观二十年(646年)下达的《修晋书诏》里本已阐述得清清楚楚,足以表明他的意向和宗旨,舍此而做其他的猜测和推论,恐怕都难以反映历史真相。唐太宗指出: